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廢機動車輛回收處理流程

目前國內經統計約計有200餘家廢車拆解場及4家粉碎分類廠。在現行的回收處理體系下,廢車拆解商經由向民眾、環警單位及保修廠購買等途逕取得廢車車源,再將廢車拖吊回場內進行拆解工作。拆解場進行廢車之資源回收再利用,主要分為兩個部分,其一為材質之回收再生,如廢鐵及廢鋁等材料;其二為堪用零件之回收再利用,如方向盤、保險桿、發電機或車燈等零件的回收。

廢車拆解場進行環保拆解處理流程

廢汽、機車→廢車環保拆解→廢鉛蓄電池、廢潤滑油、廢輪胎→ 交由個別回收清除處理體系清理

1. 為避免產生二次污染,需先進行環保拆解。

引擎回收及處理流程

拆卸引擎→稽核認證→領取補貼→金屬回收→煉製廠

1. 拆解後之引擎,堆放整理,以待稽核認證。

車殼回收及處理流程

廢車殼→破碎→風選→磁選→非鐵金屬→冶煉廠→粉碎

廢車殼→破碎→風選→磁選→鐵金屬→煉鋼

1. 廢車粉碎廠磁選機,用以分離鐵與非鐵金屬。

2. 粉碎後廢車殼之磁選設備,分離鐵與非鐵金屬。

3. 粉廢分類廠分選鐵金屬作業。

4. 粉碎後廢車殼之磁選設備,分離鐵與非鐵金屬。

原始資料來源:
行政院環保署基管會資源回收網(http://recycle.epa.gov.tw/)